你的位置:首页 >

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,如何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?

2017-8-22 9:54:28      点击:

来源:宁波国税  作者:宁波国税货劳处 镇海国税

邢台用友软件,用友软件邢台服务中心是用友软件在邢台地区专业的营销服务机构,邢台用友、邢台软件、河北用友、河北用友软件、用友邢台用友软件邢台用友河北、用友软件河北、邢台畅捷通、畅捷通邢台等;是邢台地区早专业的财务软件会计电算化软件、企业管理软件、用友软件服务中心;主要经营用友软件的U8、T6、T3、T+、T1等财务管理系统、供应链管理系统、生产管理系统、OA办公自动化系统。

    买用友软件,找石家庄信友公司!价格低,服务优!欢迎咨询产品和对比价格!

     买用友软件,找信友公司!已经成为邢台地区用友软件用户、河北用友软件用户的一致共识!二十年信友公司,二十年用友服务,能实实在在保证客户的应用效果! 

   

全面推行营改增已如火如荼地实行了一周年,在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,以下称36号文)的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》中第一条“(四)进项税额”明确规定,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,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,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,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%,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%。

       在36号文件中,关于这部分内容,表述比较简单,但在实际中,可能出现的情况非常多,因此,国家税务总局在36号文的基础上,又以公告的形式发布《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称《办法》 )(2016年第15号),专门对不动产进项税额分2年抵扣政策,在实际操作层面上,区分不同情况,做出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。今天,小编主要根据《办法》第九条规定,来谈谈当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,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,如何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?

一、政策规定

       《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九条 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,发生用途改变,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,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。

       可抵扣进项税额=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×不动产净值率

       按照本条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,60%的部分于改变用途的次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,40%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,于改变用途的次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

二、政策解读:

       1、该改变用途的不动产属于《办法》规定,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,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(包括以直接购买、接受捐赠、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)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(包括纳税人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修缮、装饰不动产)注: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,融资租入的不动产,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、构筑物,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。

        2、不动产的用途发生改变,从用于“不得抵扣进项税额”的项目,转用于“允许抵扣进项税额”的项目,相应的部分进项税额可允许抵扣。其中,纳税人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需要凭2016年5月1日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,也就是俗称的“凭票扣税”。

        3、不动产净值率=(不动产净值÷不动产原值)×100%

三、案例说明

例题

        2016年6月15日,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办公楼一座共计3330万元(含税)。该大楼专用于职工宿舍使用,计入固定资产,并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,折旧年限20年,无残值(为计算方便,假设无残值)。 6月20日,该纳税人取得该大楼如下2份发票: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并认证相符,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2100万元,税额231万元;增值税普通发票一份,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900万元,税额99万元。该大楼用于集体福利,当期进项税额不得抵扣,计入对应科目核算。2017年6月,纳税人将该大楼改变用途,用于生产经营。纳税人可按照不动产净值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。

        1 计算不动产净值率

不动产净值率=3330-3330/20*12*12/3330=95%

2、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

纳税人购进该大楼时共计取得2份增值税发票。其中,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,但另1份增值税普通发票,不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。因此,根据《办法》,该大楼允许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税额为231万元。可见,由于没有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抵扣凭证,损失了一部分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。

可抵扣的进项税额=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*不动产净值率=231*95%=219.45万元

3 可抵扣进项税额处理

根据《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该219.45万元进项税额中的60%于改变用途的次月抵扣(20177月),剩余的40%于改变用途的次月起第13个月抵扣。

20177月应抵扣的进项税额=219.45*60%=131.67万元

20187月应抵扣的进项税额=219.45*40%=87.78万元

温馨提示

        各位纳税人,即使你们购买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,也要争取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,并及时认证,说不定哪天就改变了用途,用于可以抵扣的项目。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啊!


  • 公司介绍 

 石家庄信友软件工程有限公司,是用友软件在石家庄早、专业的营销服务机构,

  • 专注于用友软件的销售维护二十年!
  •  
  •     用友软件全系产品,价格低!服务优!

  •  

  •     用友软件的购买、使用中的问题,欢迎随时联系我们!

        联系电话:0311-89691958   89691957    

      131 3116 7718  或   133 3136 5577   魏经理      

     石家庄会计家园群:  296912529    欢迎会计人员加入!会计交流、会计培训!定期会计知识讲座!

       大宗物料管理(过磅管理、磅房管理、计量管理、称重管理)、无人值守管理、物流一卡通管理、质检一卡通管理   地磅防作弊防遥控系统      www.mykanfa.com